有两套房还能买房?建发地产被疑欺诈福州消费者
按照福州楼市限购令,已经拥有两套房子的叶先生本来无法继续买房,但厦门建发集团旗下“建发领第”的售楼人员却向他提出可以办假离婚或者用母亲名义登记再过户给他。面对承诺,叶先生支付了10万元购房订金。但实际情况是,银行一般不给60岁以上的老人办理按揭,而且即便叶先生付了房价全款,他也无法办理购房登记。让叶先生倍感愤怒的是,当他要求退款时,“他们不但不退钱,竟然还几次三番发函,要我赔偿违约金。 ”从事发至今,叶先生仍为此事烦恼。
事情还得从去年说起。去年11月12日,福州的这位叶先生和妻子看到一个名为“建发领第”的楼盘正在销售。该楼盘位于福州五四北区域,靠近琴亭湖,开发商是厦门建发集团在福州的地产公司。叶先生表示,考虑到小区地段和周边配套设施还算不错,便有了购买改善住房的打算。
当时接待叶先生的是售楼部的一位肖姓销售人员,在她的推荐下,叶先生夫妇看中一套位于1号楼19层、总价169万余元的房子。然而,针对自己和妻子名下已有两套房子的现状,叶先生有些犹豫。他把这一情况如实告诉了肖姓销售人员,询问如果再要买房该怎么办才好。
“她给我们建议了两个方案:一是夫妻假离婚,二是先做亲人名下,再转到自己名下。”叶先生回忆道,办假离婚肯定不合适,“我就说做到我母亲名下可不可以、能不能分期付款?”肖小姐声称可以。叶先生就将母亲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给了肖小姐。“她和她的经理都说可以。”于是,叶先生夫妇就交了10万元订金。
过了几天,肖小姐通知叶先生交剩下的首付款。就在这时,一位在银行工作的朋友告诉叶先生,由于叶母已经超过60岁,无法办理贷款。感到担心的叶先生,赶紧找到肖小姐协调。
“她和她的经理、老总都说我母亲可以贷款,贷款年限可以是5到10年。”将信将疑的叶先生转述了银行人士的说法,但是销售人员还是坚持叶母可以贷款。叶先生说,卖房的当然巴不得赶紧付款,但是银行人士的意见更专业。他坚持要“建发领第”销售方写个承诺书。这一要求遭到了拒绝,“她们说不能写,并说政策的东西没法保证。”叶先生更加担心了,坚持要么写承诺书,要么退款。
然而就在叶先生如坐针毡之时,据叶先生所说,开发商不仅不退款,还以违约为由,连续发送3件特快专递向他催款。“最后一次还威胁我们再不付款,就把这笔钱没收,并要追究我们的责任。”叶先生愤怒地说。
“最初接待我的肖姓销售人员已经辞职了,销售总监郑德明处理。”叶先生告诉人民网记者,郑德明说认购协议白字黑字,不要纠结过去的东西。叶先生对此表示不满,“开发商的售楼人员最懂政策,主意都是他们出的,如今办不了贷款,也买不了房,10万元不退,竟然还要告我违约。”
叶先生告诉记者,他不该为开发商的违规买单,大家将继续向开发商提出诉求,争取拿回属于自己的权利。
16日上午,厦门建发集团旗下福州兆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营销部经理邱利宁称,售楼人员不是政府部门,不知道叶先生是被限购对象,客户应当对自身的情况有清晰了解。
“那他和你公司签订的协议,违反了福州的限购令,是有效的吗?”对此,邱利宁回应说,公司已经给叶先生一个宽松的交款时间,“不是不能退,要通过法律途径。”
“就算交付了全部购房款,产权登记也办不了。”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主任姚仲凯律师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说,根据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福州也出台了限购令,像叶先生这样在福州拥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不能在福州市五城区继续购买商品住房的。
姚仲凯认为,因为政策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可以解除,开发商应当返还订金给叶先生。
光大银行福州分行贷款部门一位匿名人士透露,原则上,按揭贷款不对60岁以上的客户开放,除非有特别强的还款能力,“实际操作中也很少见。”
姚仲凯还提醒,被限购者以家人名义购房再过户到自己名下的做法,购房者可能承担风险,限购者最好不要存有侥幸心理。
福建省消委会秘书长林江敏对人民网记者表示,消费者在购房过程中要注意咨询清楚,并保留相关证据,以免自身权益受到侵害。他表示,如果有证据证明开发商存在过错,这位被限购的消费者本身不能算违约。